广西公安机关领导集中“换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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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14:16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广西日报南宁7月29日讯(记者卢建宁 通讯员杨剑峰)公安机关的权力是谁给的?公安民警是为谁执法? 为了端正执法思想,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从7月28日开始,广西14个市、131个县(市、城区)公安局长和公安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南宁,结合落实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要求,开展为期8天封闭式的执法思想教育培训。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陆炳华表示,必须通过强有力的教育培训,务必使全区广大民警树立人权、公平、正义的意识,在执法观念上进行一场革命,从思想上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以及对待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转变执法观念,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广西公安机关开展的这场换脑筋式的“执法思想”教育培训,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及现实意义。 建国以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公安机关的职责定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刀把子”,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必要的,但在强调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时,忽视了公安机关的服务职能和人权保障职能,由此形成了一些明显的执法思想偏差和做法,如:“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为了稳定大局、侵犯一些人的权利也在所难免”,等等。 这些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加上人权、公平、正义的意识缺乏,往往导致少数民警在执法中藐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权益。如广州的孙志刚事件、成都吸毒人员的幼女被饿死事件以及我区的一些类似事件。 而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公安机关无论在思想认识、体制制度及执法活动中,与时俱进地适应新形势的准备远远不足。在这种大背景上,我区公安机关开展强有力的执法思想教育培训活动就显得十分紧迫和必要。 据了解,广西开展的这次全区公安机关一把手集中教育培训活动是建国以来广西的首次,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同意。 培训活动包括政治理论、公民权利与保障、案例分析讨论等内容。培训结束,每位学员必须独立完成一篇剖析本单位存在突出问题及提出整改措施的理论文章。这令相当多的“一把手”们感到了沉重的压力。 自治区公安厅厅长陆炳华表示:夸夸其谈,坐而论道,对推动工作毫无益处,教育培训的目的,就是要真正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责编:唐伟国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作者:卢建宁 杨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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