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野长城最高罚三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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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1:59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北京攀爬“野长城”的爱好者应向这种行为告别,因为这很快就会成为一种违法行为。 将于8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明文禁止攀登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北京地区629公里的长城大部分处于自然状态中,这些长城被俗称为“野长城”。保护办法还对长城的修缮、环境风貌保护以及利用长城拍摄电影、电视和举办大型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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