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前美景被挡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北京一居民讨要眺望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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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2:47 重庆晚报 | ||
据北京娱乐信报7月29日报道68岁的吕老先生因站在窗前看不到远处西山美景,将窗外高楼的开发商北京盛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讨要眺望权、视觉卫生权、采光权和隐私权等。 昨天,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吕老先生的这些要求,但因开发商夜间施工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法院判决其赔偿吕老先生建筑施工噪声扰民费1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盛荣公司开发建设的盛今大厦距原告吕老先生居住的房屋有18米,符合《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同时,在《关于〈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的若干解释》中,明确了塔式建筑的侧面视同长边。本案中两楼之间的间距也不违反我国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 法院认为,吕老先生所称“盛今大厦的建设违法,构成对其眺望权、采光权、视觉卫生权、隐私权的侵害”,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 但法院同时认为,盛荣公司在开发建设盛今大厦时,没有向有关部门申请夜间施工和向附近居民公告,却经常夜间施工,严重干扰了吕老先生一家的正常休息和生活,构成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盛荣公司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给予适当补偿。 此外,原告吕老先生称盛今大厦住宅楼对其构成环境噪声污染,没有提供证据,法院也没有认可。不过,法院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对于一审判决,吕老先生表示不服,仍将以同样理由上诉。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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