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报记者被殴伤事件圆方公司认错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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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3:2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几天来,本报记者正常采访中被殴打一事受到多方关注,众多读者自发到医院或者打电话对本报记者表示慰问,本报记者及其家属对此深表谢意。昨天上午,郑州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薛荣等人代表公司到被殴伤记者所住医院向周广现赔礼道歉,随后又到本报书面表示“十分痛心”。昨天下午,郑州圆方物业公司派人送来《关于“7·25”事件的处理意见》,表示对事件十分痛心—— “几天来,公司领导层多次开会,深刻认识,认真整改。特别是公司总经理薛荣在北京听到这个消息,高度重视,火速赶回郑州,连夜召开会议。一方面批评下属的错误做法,要求严肃处理;另一方面,于7月29日上午到医院看望受伤记者,代表公司赔礼道歉。”对“7·25”事件,圆方公司处理意见如下: 一、“7·25”事件作为一种偶发事件,暴露出公司在员工教育和职业道德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员工殴打记者和毁坏采访设备都是错误的,不能允许的。圆方公司诚恳地向受伤的记者周广现同志表示歉意,并愿承担医疗费用。 二、圆方公司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一方面对打人凶手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另一方面,要求公共秩序维护部以及整个公司,严肃纪律,查找漏洞,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以实际行动树立圆方公司的新形象。 三、圆方公司欢迎舆论监督,欢迎新闻媒体到公司采访,监督圆方公司的工作。 昨天下午,郑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出具鉴定书:周广现右上肢的损伤已构成轻伤。被殴打致伤的记者周广现表示,他对圆方主要领导的态度表示认可。(本报记者)大河报2003-07-30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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