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省城无盖井(下)众口评说无盖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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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4:1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记者 郑建卫 孙超 行人遭遇 ◎故事一 2003年7月20日中午,省会王先生骑摩托车在裕华路自东向西行驶,经过京广铁路地道桥时,前轮突然被一个无盖井卡住,摩托车腾空而起,把王先生重重地摔在地上,脸部、胳膊和肩膀擦伤了,他从地上起来去扶摩托车,但扶不起来,还是路过的人帮忙叫来救护车,送到医院后检查的结果是左肩胛骨骨折,好几天过去了,胳膊一直抬不起来。 王先生的岳母愤怒地对记者说:“这要是骑得再快点儿,说不定会出多大的事呢。正在路上走得好好的,怎么就出这样的事呢?那井到底是谁的,为什么不站出来承担责任?找到这井归谁管,怎么就这么难?” ◎故事二 2002年10月10日晚7时30分,省会侯先生骑车路过槐南路时,一头栽进一口无盖井中,不但脸上摔了一道5厘米长的口子,上嘴唇左侧贯穿,摔掉两颗门牙,而且还短时失去记忆,6小时后还没有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 ◎故事三 “看到无盖井我心里就特别害怕,晚上也会做噩梦,有时梦到井里伸出一只手把我拉进黑洞洞的井里。25年了,一直都是这样。25年前,我有个姐姐才六七岁,她在路边上玩,玩着玩着就掉到一口无盖井里,等捞出来时一切都晚了。我的姐姐要是活着,现在也该有30多岁了……想不到我的姐姐就这样走了。”提起这段伤心的往事,省会的王女士一脸黯然。25年前,王女士的姐姐在桥东某单位附近玩时,掉到一个无盖的污水井里淹死了。 市民支招 冯先生:城市的道路上有无盖的井,不仅有损城市的形象,更重要的是存在安全隐患,危及群众的生命安全。产权单位不明确耽误了维修,但不能因为找不到负责单位,就让井口一直敞着不断伤人吧?能不能有个部门先把井盖上,然后这个部门再去找产权单位来承担责任? 王先生:应该成立一个专门负责井盖的办公室,统一维护全市的井盖,维护了哪个单位的井盖,再由那个单位出维护费。 郭先生:现在的一些井盖上可能有产权单位的标志,但是井盖破碎后掉到井里就不容易看清楚了,市民打电话叫错了单位,让别人白跑一趟不说,更耽误了处理的时间。如果在井附近的路上和墙上设置明显的标志,说明井是谁的、紧急维护电话是多少就好了。 部门意见 据市城管局的一位负责同志介绍,造成无盖井的原因一是井盖被盗,二是井盖被超重的车辆压坏。 这位同志告诉记者,现在他们正在试验防盗井盖,准备通过技术更新防止井盖被盗。现在的井盖是直接放在井盖托上的,而防盗井盖是和井盖托连在一起,要把这样的井盖拿下来得费一番功夫,可以有效地防止井盖被盗。另外还有一种防压防裂的混合纤维井盖,据生产厂家提供的数据表示,这种井盖的性能不次于铸铁井盖,但由于不能卖钱,不会有盗贼会对它感兴趣,现在城管部门正在试验。但问题是即便试验效果好,由于现在的大部分井盖都还能用,全部淘汰会造成很大浪费,也只能逐步替换。 这位同志认为,目前的情况下,加大工作人员的巡察力度,公布处理电话,及时发现并管理无盖井,也能减少对行人造成的危害。据了解,城市街道路面上的井分属于供电、市政(上、下水、路灯)、热力、煤气、电信部门所有。一些小区、单位内的井由小区物业和单位后勤部门负责。另外交管部门的交通指挥设施也有井。按照目前的规定,是那个单位的井,就应由那个单位负责维修。 城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负责上水、下水及路灯井的维护,如果发现这些井没有井盖,可以拨打96116反映情况。 中国网通石家庄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如发现道路上通信井的井盖破损或丢失,可以拨打7890001反映。 记者通过114辗转查找其他部门的维修电话,但没有联系上。 城管局的负责同志认为,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全市的井盖并不可行,由于地下的管网很复杂,巡查管理维护具有专业性,一个部门的井另一个部门维护不了。他认为最可行的方法是在井盖上标明产权单位,这样就可以明确责任,方便群众通知有关部门了。现在外省一些城市就是这么做的。同时他说,通过宣传教育加强群众对井盖的关注,也可以有效防止井盖被盗。 记者手记: 管理的缺位 跌进无盖井的不幸,有许多人遭遇到了,少不更事的孩子被夺去生命,毫不提防的成年人擦伤了皮肉、摔掉了门牙或是折断了骨头,汽车的车轮报废,底盘磕伤,路面上的无盖井在一个城市里,每年都制造着几十起伤人毁车的事故。 “抓住偷井盖的,应该把他的手剁下来!”“这是哪个单位的井,你们应该站出来承担责任!”受伤者发出愤怒的呐喊与质问。好好的路面上突然出现一个个又大又深的黑窟窿,甚至一天之内接连摔伤数人,总得有人出来负责吧? 根据有关法规,无盖井应该由井的产权单位负责。找产权单位,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7月20日在省会裕华路上被无盖井摔伤的王先生的家人一直在找井的产权单位,但直到28日,一周的时间过去了,他们还是没有找到。路面上有井的单位好几家,却没有一家承认井是自己负责的,也许这是个废弃的井,产权单位懒得出来承担责任。这几天来,许多热心的读者打来电话,告诉记者某处有无盖井,他们每天从那里经过,自己不会有危险,但担心不熟悉情况的人会出事故。做为一个过路的人,他们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只要产权单位在井盖、井壁或者附近显眼的地方标出该井的归属和维护电话,让热心的市民发现井盖损坏或丢失后可以及时通知他们修复,那么这样的悲剧也许会少得多。如果在出事之后,该井的产权单位能够负到责任并及时加以补救的话,那么悲剧的伤害也会减小。做到这些并不难,但却体现了一种责任的担当。 其实,政府是城市的管理者,城市的公共管理体现在道路、环境等城市运行的细枝末节之中。街道上无盖井的无人维护和产权单位不清,实际上暴露出的是政府部门对城市管理的缺位。我们相信,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政府部门城市管理职责的明确,省城的所有路上都不会再有裸露的井口。 (本报记者 郑建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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