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加薪应依法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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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5:44 天府早报 | ||
据羊城晚报报道 日前,广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9.1亿元资金静等加薪令下,但深圳两位专家28日对记者说:有钱加薪当然是好事,但公务员加薪也该到了按“章”进行的时候,即按国际惯例依法、依“制”加薪。 一直在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做政府财政研究的陈秀珍博士说,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内地总共对公务员进行过5次加薪,这几年公务员的整体工资水平不算太低,公务员加薪 据介绍,目前我国内地关于公务员工资的“法规”只有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有粗略的表述。陈说,至今内地仍无一套成形的工资法出台,在工资的制定、调整上都无“法”可循,而西方发达国家对工资水平的确定、工资的增长原则,甚至确定工资的部门都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 在做中西公务员制度研究的深圳大学谭功荣博士说,目前我们所指的加薪,主要是指“定期调整工资标准”。谭说,国外“定期调整工资标准”往往是根据经济状况、财政状况、公务员工作情况,依照法规按一定的程序如议会辩论等才普涨,也有依法每年对公务员进行定期考绩,优者即可升级加薪,不是政府说了算。我国前几次加薪,时间间隔时长时短,基本上是政府一锤定音。 因此,谭认为,我国内地公务员加薪也应依法(先立法)按一定程序进行,如经过人大辩论、纳税人听证等过程。与此同时,还应该建立减薪机制,不能光加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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