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立法护古树名木 对砍伐者,最高罚3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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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6:43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欣实习生侯爽)武汉市将立法保护现有的169株古树及350余株古树后续资源。昨日,《武汉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草案)》提交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近几年来,武汉不少古树处于无人管护状态,少数面临衰萎、濒危却得不到抢救,一些损害古树生长的违法行为缺乏制裁。为此,该市人大决定对此立法。 《条例(草案)》确定古树是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古树后续资源是树龄80-100年的树木,并规定: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者,须先向园林部门报告,并根据园林部门提出的避让和保护要求实施保护。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应向园林部门申请并报市政府批准,由专业绿化养护单位进行移植。 造成古树名木死亡、或砍伐古树名木者,将被处以3000元到3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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