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需剥下“双赢”画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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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6:48 济南时报 | ||
杨仕智 被称为无锡“第一贪”的江苏无锡市惠山区经济贸易局原副局长华惕中,因受贿162万元,并有116万元财产来源不明,2003年6月13日,被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新华社7月25日)。华惕中无论是职务级别,还是贪资数额,放在全国范围来看,当算是“小巫”一个,然而,华氏所创造或者说总结出的贪官的“双赢理论”,却有些“新意”和普 新华社的报道说,2002年7月,已被刑事拘留的华惕中在给检察院写的一份悔过书中解释了导致他敢于肆无忌惮索贿受贿的“双赢理论”:“我错误地认为,自己替公司做生意赚了钱,也让客户赚了钱,那我收受客户的感谢费、好处费也是应该的。这是一种‘双赢’,我收的钱不过是‘灰色收入’罢了。”在这种“双赢理论”的指导下,华惕中于1986年任无锡县物资局下属县煤炭石油公司副经理时,稍有点权力,就狮子大开口,向客户索贿2万元。之后,随着职务的升高,权力的增大,索贿受贿便成了他的“家常便饭”。 华惕中不满足于将贪官的“双赢理论”用于经济领域,而是运用到政治领域,并将其发挥到了极致。 “双赢理论”虽属华惕中一个人的“专利”,但却由几乎所有的贪官们“共享”,受其毒害的人并非个别。君不见,大至成克杰、胡长清们等巨贪,小到一些科级乃至不够“品”的污吏,无不是用其手中的权力为他人“办事”,再由从中捞到好处的。 官场不是商场。“等价交换”是市场经济的原则,而“双赢理论”却不是公仆们贪污受贿的理由。因而,笔者以为,当前我们搞反腐败教育也好,探索建立健全防腐机制也罢,都离不开剥下华惕中们的“双赢理论”的画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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