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不用填事由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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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7:0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昨日,成都市公安局推出18条便民利民新举措的消息见报后,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关注。本报记者走访了成都市公安局的有关部门,请警方就读者关注的有关新举措条款进行详解,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犬只准养证需要这些手续 新举措的第2条规定:取消由分局或市、县公安局治安部门审批办理犬只准养证的规定,改由派出所审批办理;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改为随到随办。 成都市公安局3处治安科民警李延超解读:根据以前的有关规定,申办犬只准养证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基层派出所只负责给犬只拍照等工作,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现在,警方将权力直接下放到派出所。只要犬只一来就随到随办。办理准养证需要的手续有:犬主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两张犬只的彩色照片;农牧部门的免疫证明。在成都市6城区办准养证收费300元,郊县收费100多元不等。 办出国手续程序更简单了 新举措第6条规定:成都市常住人口凭户籍证明、身份证和按相关规定签署意见即可申办护照。 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赵勤耕解读:以前,办护照出国必须要提供出国事由,去年初以来,成都警方简化程序,在办旅游护照时取消了出国事由事项,而改为只要凭常住人口户籍证明、身份证和按相关规定签署意见即可申办护照。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为方便群众,现彻底取消了出国事由一项内容。如此一来,出国申报再也用不着填婚姻状况、职业和出国事由项目,只需3样手续便可。 按“相关规定签署意见”指的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需要人事部门盖章签署意见,学生需要学校盖章签署意见,而其他所有人需要派出所盖章签署意见。 新举措第7条规定:为方便郊区、市、县常住人口中应由公安机关签署出国(境)意见的申请人申办出国(境)证照,由派出所和分局或市、县公安局两级签署意见的方式改为只需派出所签署意见。申请人凭户籍证明、身份证和派出所意见即可申办护照;凭户籍证明、身份证、派出所意见和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 赵勤耕解读:这一举措方便了郊县出国人员办理出国手续,将以前要两个部门签署意见改为1个单位即可。另外,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所需“相关材料”是指入台许可证等,办理港澳通行证仍需香港方面的入境许可证,如果没有这些许可证,即使成都这边办齐了手续,对方也会拒绝你入境。 记者代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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