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公堂对簿亿万富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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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7:06 华商晨报 | ||
一个是靓丽风光的电台女记者、节目主持人,一个是十佳杰出青年,拥有上亿资产的企业董事长,两个“公众人物”不慎擦出火花,一段“婚外情”让他们走到一起。但“好聚”并没有“好散”,为了确认私生子的身份,女主持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代两岁的儿子“找爸爸”,这份恋情结出的苦果最后将由谁来吞下…… 女主持 我已被脏水淹没 2003年7月1日,江苏宜兴市一两岁男童源源向宜兴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父子关系,宜兴某企业董事长王某成为被告。源源的母亲袁某原是电台女主持人,采访时她再三强调自己不是第三者,更谈不上什么“二奶”。“当初我也知道他有妻室,但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在和妻子闹离婚,当时他还说是为了我,后来才知道事实根本不是这样。” 就在小袁决心放手时,她发现自己又一次怀孕了。由于是未婚生育,宜兴计生部门和单位几次找到袁某做工作,为了不连累单位,她主动辞了职。“我如今已经被脏水淹没了,我所受的苦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小袁说打官司首先是为了孩子:“如果不打官司,源源就上不了户口,以后都没法上幼儿园。”其次,她不否认是为了自己出口“气”,她说打官司只有一个诉讼要求,那就是确认父子关系,小孩抚养费的要求只字未提。 企业家 就当这孩子是我的 作为被告,“十佳杰出青年”王某会承认与袁某的这段“感情”吗?他能认为源源是他的儿子吗? 记:对于目前你跟女记者的传闻,你觉得有必要出面澄清吗? 王:无所谓,我觉得是件好事,有人说喜欢我,那不是好事吗?虽然会带来烦恼,但说明我还是有优点的,我为什么要申明自己没有喜欢过她,这是无聊的申明。 记:你会不会也拿起法律武器来保卫自己的权利? 王:暂时还没想过。 记:那孩子呢?孩子对你会有影响吗? 王:孩子无所谓,我多养一个孩子也没什么关系。 记:你的意思是不管孩子是不是你的? 王:有小孩叫我爸爸那不好吗?既然人家都说这孩子是我的,那就当我的好了,即使路边没人要的孩子我也可以捡来养。 记:是不是当初的爱会转化为现在的恨? 王:我没法左右别人的想法,我觉得感情的事不能在一起了就不要在一起,反正我已经做了所有我能做的事,如果她还不满意的话,那我也没办法。 专家 私生子权利应当维护 婚姻法专家邱鹭凤教授表示,孩子是无辜的,法律不保护第三者或是二奶的权利,但私生子的权利应当维护,因此这场官司要求确认的不是男女两人之间的关系,而是父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如果被告拒绝进行亲子鉴定的话,那他就要承担举证的责任,证明孩子不是他的,一旦他拿不出证据,那法院也可以由此推定原告与被告的父子关系,尽管目前这种推定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专家指出,尽管源源的诉讼要求中没有抚养请求,但一旦父子关系确认后,王某必然要承担起源源的抚养义务,同时源源还将拥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 目前应诉通知书已经能够送达到王某手中,但这个案件至少有1个月的举证期,何时开庭还不清楚。据《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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