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救助不是“无边的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7:10 湖北日报 | ||
湖北日报记者张小燕 实习生徐丹 周佳 钱培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为此在汉进行了探访—— 新的救助管理站的牌子要到8月1日才挂起来,但原武汉市收容遣送站已依据新的《救 这些天来,主动上门到该站求助的,每天不少于10人。 25日,该站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述了一些发生在该站的故事,引发了记者的思考。 谁是真正需要救助的人? 【故事一】这天深夜,市110给救助站站长秦永彪打来电话,说是有个家在汉川的13岁小女孩正流落武汉街头,需要救助,马上护送过来。 秦永彪不敢怠慢,赶快从床上爬起来,打开救助站的大门。夜已深不便多问,因旧站正在维修改造,新站尚未建好,秦联系好招待所安排小女孩住下来。 第二天早上,秦把小女孩找来仔细询问,才搞清楚:汉川是小女孩的老家,小女孩跟随打工的父母在汉已生活几年,并在汉阳一学校上学。放暑假了想瞒着父母回老家玩,没路费便编了个走失的故事,想让110把自己送到汉川。 秦永彪哭笑不得,只好派人带车拉着小女孩到汉阳找家。最后,找了一大圈才把她交到父母手中。 有人掏出被割破的皮包、裤口袋给工作人员看,要求救助。 他们的要求很明白:“给钱我买车票”。 【记者感言】如何从一群看起来可怜兮兮的人中,甄别出谁是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是救助站工作人员遇到的第一个棘手问题。 按《救助管理办法》规定,救助对象应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民政部公布的实施细则将其解释为:“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问题是,怎么判定一个主动上门求助、衣衫褴褛的人是真的正在城市流浪乞讨,还是“假装的”呢?假如有人故意将钱藏起来,骗取救助,或故意不提供亲友情况,又该如何识别。每天面对不少的求助者,要一个个地查,那该要花多少人力物力,又会取得什么效果呢?有人提出,解决这个难题的办法只有一条,就是救助站只能提供最基本的“生存”条件。 对于“救助”,我们必须树立这样的理念,即“救助”是生存权的最后一道保障,只能提供给那些实在走投无路、不去救助站就很难活下去的人。它坚守的是人道的底线。救助站不能成为福利院。救助,必须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真有人赖着不走怎么办? 【故事二】躺在小床上,悠闲地听着收音机,屁股底下还压着一副扑克牌。到了吃饭时间就拿上饭碗上伙房。王老汉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日子,以至于工作人员联系好了福利院让他去,他说什么也不愿意。 据工作人员介绍,王老汉自称家在安徽,今年52岁。1984年,他因小偷小摸被人打折了胳膊,送到了这里。王老汉在站里已呆了近20年,一直赖着不走。前些日子,站里专门请示上级处理24名遗留人员问题,其他人都转送进了福利院,就他坚持继续呆在站里。救助站又不能强制把他送走。 【记者感言】《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受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救助期满,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的,救助站应当终止救助。 令秦站长担心的是,工作人员又不能强行把王老汉的铺盖扔出门,真不给饭吃,那王老汉真要是饿死在站内或大门口,又怎么交得了差? 救助对象中还包括痴、呆、傻等无行为能力的人,他们根本就说不清个人情况,对这些人,作为临时救济机构的救助站将把他们送到哪里去? 即便能查到他们的亲属或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住所地,但亲属或所在单位拒不认领,救助站又该怎么办? 如果政府都给予安置,会不会导致偏僻落后地区有人把这类人员都送到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大中城市,会不会导致有人故意遗弃这类亲属。这在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的中国,不是不可能出现的。如果都给予安置,就当?岸裕沂盗凸凵弦膊辉市怼? 部分特殊救助对象的安置问题,将会令救助站大为头痛。 救助会不会陷入无底洞? 【故事三】一个年过八旬的老头,奄奄一息地被人送进站。工作人员赶紧把他送到医院抢救,老头总算缓过气来。据了解核实,老头是云南人,此番路过武汉,是要进京上访。工作人员考虑他年纪太大,给他提供乘车凭证让其回家,并提出派人一路照顾护送他回家,却遭到拒绝。老头要求,给他买去北京的车票。这边通知云南方面来接人,至今还没有回音。 还有更绝的,一天晚上,武汉附近某市的一家医院,将一位残疾重病患者用车拖到救助站门口,扔下就跑。救助站只好一边垫上医药费把人送进医院,一边查找那家医院和病人亲属。 【记者感言】《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都有规定:救助站对受助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应当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 碰到类似情况,该站都按规定和操作要求实施了救助,但因此而产生的大量医药费等费用,让他们一筹莫展。 虽说《救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但不容乐观的是,很多地方都是“吃饭财政”,有的连人员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又能有多少钱投到这里来呢? 作为百万人口的大城市,武汉将会涌来多少求助者,该站人员无法估算。这其中出一两个重病患者,就会让救助站招架不住。除医药费、护送费等额外开支外,平常需无偿提供的日常伙食、回家乘车等费用,恐怕都不会小。 【后记】武汉救助管理站遇到的难题还不止这些,比如,救助对象来去自由,有人晚上偷偷地走了,过几天有亲属上门找救助站要人,该怎么办?开放式管理怎么管?救助对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行为能力较差的人,他们之间发生斗殴,怎么办?…… 一部新的法规出台,必定要接受现实检验,遇到各种各样的具体问题并不奇怪。 相比较于旧的《收容遣送办法》,新的《救助管理办法》更多地表达了人文关怀内容,体现了时代精神,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巨大进步。但救助不可能撑起一把无边的伞,包揽到底,我们更需要关注,在其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才能既保证人性化操作,又不能养懒汉,把握好二者之间的“度”,让一部好的法规,真正造福于民。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