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也要执行新职称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8:54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吴辉)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我省卫生系统也要执行新的职称制度。 据悉,《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规定,《若干意见》所涉及的“政策调整的有关规定,教育、科研系列的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人事厅同意后执行”,当中并不包含卫生系统。因此除了《若干意见》所列 本报昨日《卫生系统暂不实施职称改革》的报道,涉及该系统“暂不实施职称改革”观点,是本报记者对《若干意见》的误读,判断是错误的,特此更正,并谨向读者致歉。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