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鼓篇:且看贪官的“双赢理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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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8:5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诸位别误会,这里所说的“双赢”,既不是政治术语,也不是市场经济中的贸易规则,而是一个贪官对“贪污理论”的“创造性贡献”,即所谓的“双赢理论”。 据7月26日《华西都市报》报道,这一“理论”的“发明人”华惕中,因为作风霸道,常板着铁青的脸,为人吝啬得像个“铁公鸡”,在无锡市素有“铁局长”之称。他在悔过书中这样解释他的索贿受贿“双赢理论”:“我错误地以为,自己替公司做生意赚了钱,也让 “铁局长”不愧是官场中的“有识之士”,想捞取不义之财,还念念不忘将自己的受贿行为上升到“理论”的层面,为自己寻找一种借口。“铁局长”是这样推导他的“双赢理论”的:为公家赢利,让客户赚钱,更得让我这个中间人分取“一杯羹”。于是,从1986年到案发前的2002年6月,他先后受贿162万多元,贪污公款5万元人民币、6000美元,此外,还有116万多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然而,这种“双赢理论”在理论上是采用偷梁换柱的方式偷换概念,在实践上只能使任何一个运用者走进死胡同。事实上,“双赢理论”不仅不能实现最终的“双赢”,反而容易酿成“双输”的恶果。就华惕中所在的单位而言,因为这家伙吃里扒外,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惨重。他从客户那里每得到一分钱的贿赂,就需要单位支付数倍于贿赂金额的成本。像华惕中这种做法,只能使单位亏空巨大,哪还有什么赢的道理? 也许有人会说,“铁局长”只进不出,应该是个最大的“赢家”。虽说华惕中忠实地实践着他的“双赢理论”,不知疲倦地往自己的窝巢里搬东西,积累起不菲的资产,只可惜这些不义之财终究不是华氏家族的东西,事发后还得归公。不仅如此,如今他还面对着20年漫长的牢狱生涯。对他来说,究竟是输还是赢,不言自明。 (来源: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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