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食品上市要贴QS标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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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9:09 南方都市报 | ||
五类食品不贴QS明年元旦不得上市 届时调和油须标识“压榨”或“浸出”字样 本报讯(记者吴辉 通讯员左立宏 陈伟明)质监部门对于米、面、油、酱、醋等首批实施QS制度的5类食品,实施查处的时间将从今年8月1日推迟到明年1月1日。广州市质监 食用植物油是首批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5类食品之一。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将食用调和油、亚麻籽油(胡麻油)、油茶籽油、玉米胚油和红花籽油等5种食用植物油也纳入QS制度管理,生产这5种食用植物油的企业必须领取生产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不能生产上述5类食用植物油。 据广州市质监局质监处负责人介绍,目前广州生产5类食品的企业有800多家,仅有39家拿到了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已在食品包装上加贴了QS标志。原定今年8月1日质监部门要对不具备资格的5类食品企业实行查处,现将推迟至明年元旦,而推迟原因主要是受非典影响。 市质监局表示,已经取得食用植物油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拟扩项生产上述5种食用油的,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另悉,行业标准将食用调和油产品质量分为3个等级,即调和油、调和高级烹调油、调和色拉油。同时,食用油新标准对生产企业在“压榨”与“浸出”工艺方面进行了强制性划分,并将强制性地要求食用油企业把产品制作工艺,即“压榨”还是“浸出”在销售产品的标识上应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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