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地点“东西大挪移” 学生家长愤然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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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9:37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俞丽辉 最近,本报接连收到一些家长反映,暑假中开设的一些辅导、培训班随意变更上课地点或时间,对他们的子女学习造成不便,有的甚至因为退费等问题引起纠纷。 家住宝山区岭南路的耿先生来电反映,他得知上海新博通进修外语学院在暑期中开办 7月12日,老耿等来了该院黄老师的来电,他被告知:由于教师原因,杨浦点停办了,如果要读这个辅导班,就要到中山西路宜山路,或者退学。 7月19日,耿先生再次冒着37℃的高温前往该校,要求退还950元学费,但学校告诉他:“现在没钱退学费,等我校有钱了再退还给你学费。”耿先生表示,不仅应该得到学校退款,还应根据消费者保护条例,“退一赔一”。 记者和新博通办理报名手续的黄老师取得了联系。她表示,只要填好单子办完手续,耿先生就可以得到退款。对于耿先生的遭遇,黄老师这样解释,当时财务休息,耿先生来的时候已下班了。值班的人没这么多钱可以退还。 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如果确实因为师资和学员人数等原因不能开班的,应该在开班前一周告知学员,并且最好在招生资料中注明。对于已报名但因此无法上课的学员,办学方应该全额退款。 新博通为什么要临时改变地点呢?更改地点后什么时候通知学生,并如何解决的呢?黄老师告诉记者,因为这里的老师课太满,所以只能安排到交大上课点。对于继续上课的学生,学校贴每人100元。对于不想继续读的人,全额或部分地退还报名费。 记者从消协获悉,类似情况学校应该退款,但因为没有造成损失,也不符合“退一赔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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