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警队长考试不合格将停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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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10:04 信息时报 | ||||
广东省交警总队分期举办干部执法轮训并进行考试 80分为合格线 本报讯 (记者 刘妍 通讯员 龚宣) 广东省交警总队根据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决定从7月28日起至9月27日,分9期举办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导干部执法轮训班。 轮训对象包括全省公安机关交警中队长以上正职领导,即职务为交警支队长、大队长 据介绍,培训内容包括六个专题:一是观看梁国聚厅长关于“坚持执法为民,大力推动公安执法方式和执法思想的变革”的讲课录像;二是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三是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处理交通违章;四是强化证据意识,公正处理交通事故;五是规范办事程序,加强监督制约,依法办理车管业务;六是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各专题由总队领导授课,并邀请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资深教师分析点评典型案例,。 每期轮训班结束前,由省厅组织考试。考试实行教考分离,根据授课内容组织有关专家建立试题库,随机抽取题目进行考试。评分采用百分制,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凡考试成绩不合格或违反考场纪律的,停止执行职务。被停止执行职务的干部在全部轮训结束后择期复训,复训考试合格的,恢复履行职务;仍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建议有关部门作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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