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事厅领导在线答毕业生问实录(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10:2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昨日下午,省人事厅丛远东副厅长、调配处有关负责人等来到中国海峡人才市场,通过海峡人才网在线回答了大学毕业生们关心的各种问题。在短短的2个小时里,共有100多个问题得到了权威的答复。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问题,可以和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联系,联系电话:0591-7850521。相关的在线交流答疑整理如下: 关于档案问题 问:我是1994年毕业的本科生由于工作原因离职9年我想问现在户口与档案放在什么地方? 调配处负责人(以下简称调):可打电话:0591-7850521,咨询你户口与档案的具体情况。 问:如果很久没有找到工作,档案的保存是否有期限? 丛远东副厅长(以下简称丛):未就业的毕业生,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在2年内为其提供免费档案保管服务。 问:我在学校没有找到工作,回来后,就业报到证上的地址是“福建省人事厅”,那么我的档案转到哪里去了? 调:咨询你所在学校将你的档案寄往何处。 问:是不是将当地的人才市场所发出的调档函寄回学校,学校就会将报到证寄回所在的人才市场? 调:毕业离校时,普通大中专学校将发给每个毕业生一张报到证,落实就业单位的报到证开到就业单位报到,档案随寄。 问:学校回答把我的档案转到省人事厅了,那么人事厅又转到哪里去了? 调:人事厅一般转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91-7673388-8058 问:是不是把我的档案转到省人事厅→区人事厅→人才市场? 丛:在外省就读的毕业生回到福建,学生档案可先到海峡人才市场毕业生工作部,地址:福州东大路36号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四楼。电话:0591-7676411 问:我找到的是一家私营企业,那我的档案是要放在人才交流中心还是放到单位? 调:放在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人才中介机构。 问:我是福州籍的毕业生,尚未找到工作,我的档案将被退回市人事局,是由人事局调配处管理吗? 调:档案寄到福州市人事局,是由市人事局或人事局授权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保管。 问:我是应届大专生,我的就业报到证上写的报到地址是福建省建筑人才服务中心,但是该市场要收人事代理费30元/月,请问这项收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我不想把个人档案放在该市场,是否可以放在其他的人才市场? 调:人才中介机构的收费问题请咨询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电话:0591-7833713。可以把档案转放到其他市场。 问:毕业生自主创业是否免档案保管费? 调: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 问:中国海峡人才市场闽南(厦门)分市场是否也有办理毕业生档案管理? 调:闽南分市场只能管理中央及省属在厦单位接收人员的档案,包括毕业生。 问: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还没有找到工作,现在档案在人才储备中心,请问档案怎样才能送回生源地人事局? 调: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凭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的调档函转递档案;落实就业单位的,凭用人单位相应的政府人事部门签署的报到证传递档案。 问:我是应届毕业生我的户口及档案能在我已经落户福州的姐姐家所在的派出所报到吗? 调:如果在福州落实就业单位的,经户主同意,可落户你姐姐家所在的派出所,具体手续可咨询公安户政部门;档案随转。 关于户口问题 问:因为没有还完贷款,学校只开了毕业证明没发毕业生证书,该如何落户? 丛:按有关规定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需持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符合学籍管理要求的,学校应向毕业生发放毕业证书。 问:外省回闽应届毕业生目前还没找到工作,办理报到手续时,如何落户? 调:可将户口落回家庭所在地,待落实单位后户口可随迁。 问:我家在龙岩,毕业后工作也将在龙岩。要是在龙岩工作一两年后想到福州来工作,在办理户口迁移和转人事关系上将会有什么问题? 丛:毕业生在市(县)就业,若干年后,若想改变就业地区和岗位,可以按照人才流动的相关规定转移人事关系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问:我是福大的一名本科应届毕业生,目前已经和厦门的一家事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可是我是福州人,户口一直都在家里,我的户口要如何转? 丛:有关到厦门就业的具体手续问题,请与厦门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联系,电话:0592-5052445,或与厦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2-5097756。也可以登录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查询。 关于报到和就业问题 问:我是2003届大专应届毕业生,在河北省上学,请问到哪里报到? 丛副厅长(以下简称丛):在省外就读的高校毕业生,回闽的报到地点是: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福建省毕分办),地点在福州市华林路省政府大院省政府干部培训中心三楼,电话:0591-7850521。 问:如果福建本省的毕业生要去外省就业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丛:福建省的毕业生,愿意到外省工作,总体上是来去自由。其中,属于定向委培的须经委培单位同意。 问:今年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如何?是否有分配? 丛:省教育行政部门对今年的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确定了如下原则:师范类的本科毕业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行配置,大专和中专师范类的毕业生,原则上可以自主择业,具体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问:请问今年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如何? 调:请咨询省教委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7091281。 问:福州市有哪些正规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 调:请查询福建人事信息网www.fjrs.gov.cn),上面有正规机构名录。 问:刚毕业未落实工作,学校发的报到证是要到生源地去报到,期限是8月1日。但我想去福州找工作,能不能不去报到? 调:待就业毕业生到生源地报到后,如在福州市落实工作单位的,可随时办理就业有关手续,户口档案可随迁。 问:现在初中毕业念中专,不去录取的学校就读而到其他的中专学校就读,毕业时可以办理就业审批手续吗? 丛:已录取中专学校又到另一所学校就读,应按招生的有关规定经招生办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由于手续不完整,在毕业时可能会因此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时碰到困难。 问:我目前还没找到工作,能否等找到工作签了协议后,再办理报到手续,一并将学校发的报到证改签呢? 调:这是可以的。但是今年省政府对促进待就业毕业生就业有优惠政策,具体可查询福建人事信息网。 问:我是今年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我的户口转回了生源地,能否要求县人事局安排就业的问题? 调:我省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起步较早,目前毕业生已通过就业市场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具体情况可以向所在县人事局咨询。 关于收费与赔偿问题 问:我是今年应届毕业生,目前尚未找到工作,但是人才市场帮我“挂靠”了一个单位(该市场人员说的),头一年收取我460元,第二年360元,并不按照未就业毕业生头两年免费的政策执行,我是否有权利拒绝交纳相关费用? 调:毕业生就业单位空挂,不符合现行的毕业生就业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待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由生源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机构保管,两年内免收档案保管费。 问:我是去年毕业的至今还没有找到工作是否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 丛:去年的毕业生现在尚未找到工作的,可以继续享受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待就业毕业生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政策待遇,找到工作以后和应届毕业生一样办理就业手续。 问:有些企业和机构在招聘时收取一些费用,这是否合法?有无地方投诉? 调:这要看所收的费用是否经物价部门核准,如果没有,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问:我已与一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果不去该单位工作要不要按协议书说的赔款呢? 调:如果协议合法,双方应该遵守。 关于公务员报考问题 问:应届毕业生是否都可以考公务员? 丛:我省今年秋季公务员招考报名工作正在进行(7月15日至8月5日),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都可以报考,具体可登录福建人事信息网查询,但应注意相应职位的专业要求。 问:对于大批的自考类毕业生,政府会如何对待?一些企业已经表示不愿接受这批学生,然而他们在自考生涯中却付出比常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丛: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以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待遇,在报考公务员或应聘企事业单位时与高校毕业生一样对待。 问:我是成教脱产毕业生,请问可参加公务员考试吗? 调:请咨询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电话:0591-7822088。 关于失业救济等问题 问:半年内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是否可以登记失业,领取失业救济金? 调:对毕业半年以上经推荐未能就业又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对于高校毕业生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户口在学校的应迁回家庭所在地,由本人提出申请,当地民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问:哪些是政府授权的人才中介机构呢,我许多同学都受到黑中介的欺骗。 丛:目前政府批准的中介机构全省共有168家,具体可到福建人事信息网查询。若受到黑中介的欺诈,可向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0591-7846639、7833713,或向所在市人事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问:在学校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是不是属于省级的奖励? 调:对各类的奖励标准,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具体请电话咨询:0591-7833947。 问:应届工科毕业生可否评职称比如助工? 调:向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咨询,联系电话:0591-7857057。 (本报记者 邱锡凤/游庆辉/文/图)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