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 卖掉老乡的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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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10:4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为了5000元,他居然背着认识两年的老乡,卖掉了老乡年仅3岁的儿子。昨日,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林某某提起公诉。 据办案人员介绍,去年4月7日下午,四川人林某某窜到仓山区城门镇连坂村的老人馆,骗走3岁小男孩小明(化名)。小明是林某某的老乡范某某的儿子,两年前林某某在福州打工时认识了范某某,平时关系不错。随后,林某某通过王某某找到买家,以5000元的价格, 儿子丢失后,范某某夫妇四处寻找,后来一位知情人告知林某某就是拐骗者,并告知林某某的住处。范某某赶到林某某住处,却找不到儿子和林某某,于是打电话给林某某,说为他找了份好工作。林某某信以为真,赶来见面,被守候的警察抓获。经过审讯,林某某交待了拐卖小孩的犯罪过程。但是警察找到买小明的老太婆时,发现老太婆已经去世,小明已经被转卖给他人。目前范某某夫妇仍未能找到小明。 (张镒琛陈枢林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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