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情 泼人硫酸被处极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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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10:58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南平的小青年毛锡明追求姑娘不成,由爱生恨,竟干出了用硫酸将姑娘毁容的凶案。南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他死刑。他提出上诉,被省高院驳回。昨日,毛锡明被执行了枪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毛锡明是政和县东平镇人,1994年以来他就对同村的姑娘魏某展开爱情攻势。由于姑娘本人无意,毛锡明追求不成,但他没有放弃。 2002年9月的一天,毛锡明来到魏某家中要见魏某,遭到拒绝。随后,毛锡明先后两次到商店买到两瓶浓硫酸。 26日下午,再次遭到拒绝后,毛锡明带上浓硫酸直奔魏某家中,质问魏某母亲宋某。宋某拉了女儿即往大门走。毛锡明追到门外,将二人拦下,拿出浓硫酸往宋、魏二人头面部和身上泼洒。之后,他投了案。 魏、宋二人头面部及身上被浓硫酸严重烧伤,致使容貌严重毁损,魏某颈部功能基本丧失,二人的损伤将严重影响到社交和日常生活。 (本报记者 李进/通讯员/蒋超/彭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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