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难买好邻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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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12:4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市民热线关于相邻权纠纷的投诉日益增多,明日将推出专题法律咨询 本报讯 (记者 张华实习生罗敏)楼上住户的空调水源源不断滴到楼下;楼下餐馆的油烟、噪声搅得楼上住户无法安生;左邻一大早就播放摇滚音乐,右舍家养的狗深夜了还吠叫不停……如今,相邻权纠纷日益增多,令人感慨:千金难买好邻居。 仅7月29日一天,本报市民热线2119999接到的有关相邻权纠纷的投诉就不下10起。 家住国贸广场的王女士说,她家的房子已经装修好但并未入住。前不久她发现,楼上住户装修时弄得地板渗漏,渗水将王女士家价值5000多元的煤气灶泡坏了。 文屏山庄一住户反映,邻居一位中年女士,每天早晨不到6时就打开立体音响,大声播放激烈的摇滚音乐,不少人常从梦中惊醒,再也无法入眠。反映多次,这位女士依然我行我素。 前埔北区的林先生说,小区里的石桌、石椅最近都被挖掉了,原因就是每天晚上都有人在石桌石椅上喝酒,深更半夜还猜拳行令,搅得四邻不安,许多业主强烈要求将石桌石椅毁掉。然而,另有一部分业主强烈反对,因为石桌石椅毁掉后,他们又少了一个休闲的好去处。 本报与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联手,将于明日(周四)推出“相邻权”法律专题咨询。律师指出,在民法上,相邻关系是指相邻的所有人或占用人对各自的土地或土地上的自然物、建筑物行使所有权或占用权时,相互间应当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方的权利即为另一方的义务,反之亦然。 《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邻里间“低头不见抬头见”,何必非要反目成仇?律师说,对相邻权的重视,说明了老百姓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相邻权不仅是法律的一项严肃规定,更是公民为人处事的一项准则。邻里相处时,设身处地为对方想一想,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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