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看农村合作医疗(下):新型模式力争“保大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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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14:1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旧的村办合作医疗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全省今后将以镇办为主加强保障力度 本报记者 傅汉荣 通讯员 胡珊 俞振炜 周奇林 湛振健 西江畔的高要市大湾镇,鱼塘和稻田纵横交织,处处珠三角风情。大田,是其中一条并不富裕的村庄。 入村便看见卫生站,两层小楼,不啻为村中最漂亮的建筑。站虽小五脏俱全,一楼是药房和3间三四平方米大的诊室,二楼为妇幼专区。村里1700多号人,看病打针拿药全靠卫生站里的一老二少3位医务员。67岁的老郎中廖森,已在村里当了30多年“赤脚医生”。 “大田模式”坚持了35年 大田村的合作医疗始于上世纪60年代,至今已坚持35年。在肇庆市农村合作医疗办副主任胡珊看来,大田村保存完好的“卫生站+赤脚医生”合作医疗像一个“活标本”,对于当前广东农村正推行得如火如荼的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工作很有参考价值。 据大田村村委书记廖顺庆介绍,大田村的合作医疗实行“保大(病)又保小(病)”,村民持医疗卡到村卫生站看门诊,免收药费,只收诊金五角;患上大病在外住院的,也可在村里报销50%-70%的医药费,最高一次限额500元,如果一年多次住院,可多次报销,但一年内的总报销额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合作医疗资金的收支情况,每月张榜在卫生站门口公布。 廖顺庆算了笔账:村委为搞合作医疗,每年须向村民个人收取16元保障金,加上村集体为每人补贴4元,全村1705人,筹款额为3.41万元。而一年里除了村卫生站里接诊的约1.8万人次小病门诊,平均还有35人左右患大病在外住院而回村报销———这3万多元要管1700多号人全年的大小病,显然是不够的!为此每年村集体经济都要为合作医疗倒贴上1万多元。 村办模式已不适应形势 按照省市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镇办为主”的政策要求,大田村沿袭了30多年的村办合作医疗模式将面临重大调整———打破各村“各办各的”局限,以镇为主体组织全镇农民筹资办更大规模的新型合作医疗,省市县镇各级政府给予一定补贴作为扶持,大病(住院)按比例在镇农医办报销,不保小病(门诊)。 “这样,筹资的规模会更大些,保障力度、抗风险能力也会更强些。因为人多力量大,像大田村这样以村为依托的朴素的小农经济下的合作医疗,已经不适应形势。”胡珊说。 新模式面临筹资难题 其实,不光“大田模式”,“保障能力不足”同样是目前在全省推行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一大难题。 省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主任王来渝认为,新型合作医疗目前能给农民提供一个“初级水平”的医疗保障。目前已建立起新型合作医疗的地区,大病报销的封顶线多为每年1000元,这样的报销额度,和眼下较高昂的住院医疗费用相比悬殊很大,只能保“中病”。要根本解决农民“病不起”的问题,必须依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筹资额、扩大筹资规模。 而“筹资难”却是时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一大“两难”问题。省内不少地区的农村依然比较穷困,提高筹资额吧,农民承受不起,各级政府负担也大;按照目前的筹资额度,保障力低的问题又无法解决。 作为合作医疗的补充形式,省政府今年额外预算了3000万元资金,作为扶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县(市、区)建立县级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进一步救助参加了合作医疗后又因病致贫的困难农户。 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不平衡 值得注意的是,全省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依然较低、各地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也很严重。 据了解,目前全省平均只有20%多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离2006年达到60%覆盖的目标差距很大;珠三角的广州、深圳、中山、东莞等经济发达地区,农医覆盖已达到八九成左右;而粤东、粤西两翼的一些地市,农村合作医疗至今仍是一片空白! “哪个地方不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就等于剥夺了农民享受政府扶持资金和获得医疗保障的权利。这不仅是一个地方的损失,也是政府工作的失职。”广东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在上月召开的全省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 农村合作医疗,依然任重而道远。(完)(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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