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推出生源地助学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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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14:44 新华网 | ||
新华网石家庄7月30日电(记者王文化)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从今年起可以在家乡获得助学贷款。河北省近日出台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办法,以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据了解,河北省推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就近原则由学生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社负责办理,每年开学前由农村信用社按年度集中审批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的对象是被国 生源地助学贷款分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学费贷款金额按学生当年就读高校专业学费标准发放,由农村信用社直接划入学生就读高校的指定账户(首次贷款可由学生直接领取现金)。生活费贷款按高校所在地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一般每年2000元,可直接领取现金。贷款期限从第一笔贷款日期开始计算,一般不超过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利率执行,不上浮。且贷款利息的50%由财政部门负担,其中省级财政负担30%,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10%。生源地助学贷款采用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学生可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偿还,也可提前还贷,或到期利随本清。今年河北生源地助学贷款指导计划额度为1亿元人民币。 据介绍,1998年以来,河北省普通高校在校生由13.6万人增加到47.3万人,贫困生数量也明显增加。河北推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使学生家长具有见证人和担保人双重身份,从客观上为银行收回贷款降低了风险。这既保证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又有利于防范贷款风险,是目前普遍推行的高校集中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方式的补充和完善。(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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