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徒屡次行凶激起民愤 手持模拟像村民擒色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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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15:22 新华网 | ||
在红花岗区屡施强奸、杀人的罪犯张金宪,近日被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法院审理查明,在1997年秋至1998年8月不到一年的时间,共有二十余名妇女遭到张的袭击,其中13人遭强奸,1名妇女被杀。 一桩命案牵出系列强奸案 1998年8月24晚,一女尸在大坡山水井湾被发现。红花岗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技侦人员现场勘验后发现:死者程某系钝器击打致死,死亡前后均未被强奸,身上钱物完好无损。警方调查获悉,程某平时生活作风严肃,为人老实,与人无仇。 调查中,一些群众对刑警说,大坡山附近近来常有色狼出没,有些妇女曾被强奸。警方查阅3年来的报案资料,没有发现有关这一带妇女被强奸的报案。刑警们经过秘密调查,至2000年底,警方找到了十余名受害妇女。受害者称,色狼是一中年男子。 警方据此推测,程某可能是遭遇性侵犯时反抗而被人用石头砸死的。破案后,这一推理的正确性得到了证实。 女民警化装农妇钓色狼 一桩杀人案带出如此多的强奸案,遵义市公安局局长张黔极为震惊,要求红花岗区公安分局不惜一切代价缉凶。随后,省公安厅又将“8·24”系列杀人、强奸案列为厅督办案件。2001年3月,红花岗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成立专案组。 专案组根据受害者的描述,对犯罪嫌疑人的相貌作了一个综合性的刻画,派一组警员持画像到各看守所、戒毒所、监狱等地进行辨认;第二小组负责将画像带到收教所找卖淫女和嫖娼人员辨认;第三小组负责带记忆较清晰的受害妇女到侦查范围内的各居民区、单位、市场、山林等处进行巡查;第四小组由女刑警化装成当地妇女蹲点守候。 第四小组蹲守后的第56天,女民警孟梅化装成一农村妇女在大坡山半山腰的一条小路上行走。此时,一中年男子与她对面而过,行色匆匆。孟梅当即止步,不知何故,该男子突然往山上跑去。守在附近的两名便衣刑警发现后立即追赶。但此人速度极快,刑警未能赶上。 8月5日,该男子再次出现,这一次,他被民警“逮”个正着。然而,经审查,该男子患有痴呆症,精神异常,且“角色”被受害人否定。专案组又经过半年的艰苦工作,先后将46名可疑人员列为重点对象审查,但一无所获。 村民抓获一可疑男子 色狼连连犯案,激怒了大坡山附近广大群众。在警方发动下,他们纷纷怀揣犯罪嫌疑人的画像,自发上山,一遇陌生男子就拿出画像比对。 2002年3月14日上午,一中年男子从老城官井后面一条小路上了大坡山。到达半山腰时,他发现对面走来4个手持木棒的村民,立即掏出一个食品袋,弯下腰捡起了蕨苔。4位村民目光扫了他几遍后,立即惊叫:“肯定是他”,并“请”他“走一趟”。该男子吓得立马开溜,结果被四位村民团团围住。附近的群众闻讯纷纷赶来。几分钟后,红花岗区公安分局刑警七中队中队长丁七时等人赶到现场,将中年男子带走。 色狼在受害者面前现形 警方将该男子关进留置室后,并没有急于审讯,而是找来10余名受害妇女,让她们隔着厚厚的窗帘辨认。受害者不但断定“是他”,其中几人还说出了他的某些身体特征。 民警们心中有了谱。当日下午4时,红花岗区公安分局马松局长亲自审讯。该男子挡不住警方的凌厉攻势,终于对在大坡山一带杀人、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查,该中年男子名叫张金宪,40岁,家住红花岗区万福桥,曾服刑六年;他在1997年刑满释放的第二天,便实施了第一次强奸犯罪。由于受害妇女均没有报案,他的色胆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危害大坡山一带社会治安的一个大色魔。(文/李群)(来源: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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