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加按揭”再买第二套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15:50 深圳晚报 | ||
老李的房子要拆迁了,他和老伴商量,新房就买在儿子家的小区里。可打听下来,那里一房一厅的房子要30万元左右,可拆迁款还不到20万元,再加上装修要花的钱,老李必须申请贷款才行。孝顺儿子小李一口承诺要替父母还贷款,还主动揽下了办理买房手续的差事。 看好房子后,小李到银行打听了有关贷款的事宜。发现目前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贷款期限加年龄不能超过65岁,而小李的父母都已经66岁,看来只能以小李的名义贷款了。细心 比较申请加按和重新申请贷款两种情况后,小李发现申请加按手续较为简便。拿到拆迁款后,小李立即签订购房合同,并于工行办理了加按。 工行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条件 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条件:在工行贷款已超过1年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原贷款无连续两次(含)以上违约记录;抵押物已办出房地产证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对抵押房产具有合法、完全的产权。 贷款期限:原贷款为一手楼住房,加按期限最长为30年;原贷款为二手楼住房,加按期限最长为20年;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5周岁。 贷款利率:用于购买住房的,按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用于其他家居装修贷款用途的,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利率执行。 贷款成数:借款人加按额度加上原贷款现有余额之和最高不得超过原住房评估价值的80%,商用房不得超过60%,并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作者: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