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坡鹿 3偷猎者被判刑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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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15:54 新华网 | ||
日前,三名被告人因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海南坡鹿而分别被海南东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9月16日,被告人吉清荣、吉亚列在一起喝酒时,商量好要到大田坡鹿保护区打猎。次日早晨,两人便携带猎枪、刀具和钢丝绳等潜入保护区内,但没有打到动物。两人把所带工具藏于保护区内后回家吃饭,之后再次潜入保护区内取拿藏匿工具 2003年1月12日上午,被告人吉春强携带钢丝独自窜入大田坡鹿保护区内,用钢丝做成12个套圈并分散放置在坡鹿的活动区域内。1月19日早上,他再次窜入保护区察看是否猎捕到坡鹿时,被埋伏守候的治安人员抓获,并当场缴获作案用钢丝套圈。 法院认为,上述三名被告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擅自进入大田坡鹿保护区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吉清荣、吉亚列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被告人吉春强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记者/叶健升通讯员/吴平吉进宁)(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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