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就商标相似争议告赢国家工商局商评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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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1:0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 谢德良)中青旅向国家工商局商评委申请“CYTS”商标时被驳回,理由是该商标和中国国际旅行总社业已注册的“CITS”商标相近似。再次申请被驳回后,中青旅将商评委告上法院。昨天,一中院判商评委败诉。 1988年10月,国家旅游局批准中青旅将其英文名称缩写为“CYTS”。此后,中青旅先后在保险、修车等六类服务项目上注册了“CYTS”商标。1996年,中青旅向国家工 昨天,一中院审理认为,“CYTS”是中青旅英文名称的缩写,是对中青旅机构名称合理使用,如同“CITS”是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英文名称的缩写一样,公众对英文缩写名称一般会考虑名称构成字母所代表的含义,而“Y”和“I”所代表的含义明显不同,不会导致公众的混淆或误认。因此,申请商标“CYTS”与引证商标“CITS”不相近似,商评委驳回复审决定证据不足,应予撤销。 商标相似争议多多 一、“恒升”电脑状告“恒生”电脑案:“恒生”被一中院判赔920万元。 二、“皇城老妈”状告“皇蓉老妈”案:“皇蓉老妈”败诉,被判赔偿17万元。 三、北京台联良子告北京粤港良子,要求对方赔偿10万元,此案还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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