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行一支行副行长挪用公款2500万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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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2:0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文学) 昨天,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门东支行原副行长曾聿敬因先后挪用公款2500余万元,被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反贪线索牵出副行长 2001年7月,反贪部门对“北京岳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流失500万元”的线索 曾聿敬在后来供认,1995年4月,尚雨光将一笔钱存在商行前门东支行。曾聿敬随即将该款借贷给他人使用,收取高息。1996年6月,尚雨光要求曾聿敬归还存款本息。因部分借款人未能归还借款,曾聿敬利用任副行长的职务便利,先后挪用本行资金1000万元还给了尚雨光。 挪用中集邮1500万 为了归还动用本行的1000万元,1997年10月,曾聿敬再次请尚雨光帮忙找钱。同年11月,尚雨光通过中集邮总公司出纳杨震从该公司找来1528万元款项。曾聿敬私刻了中集邮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将该公司1528万元中的1007.05万元堵上窟窿。 还款后,为了不让中集邮公司发现,尚雨光让曾聿敬给杨震做一份假存单。案发前,尚有700余万元未还中集邮公司。面对判决一言不发 对于犯罪事实,曾聿敬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聿敬表示自己的心脏病很厉害,什么情况也不能说。 尚雨光则表态肯定会上诉。他说,自己的两个姐姐下岗在家,自己从来没有挪用过一分钱。当初他和杨震根本不知道曾聿敬挪用的事情,后来才知道。他认为,自己的过错就是没有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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