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农村税费被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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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2:01 京华时报 | ||
作者: 赵鹏来源: 本报讯(记者赵鹏)市财政局昨天宣布,我市今年9月至10月要全面展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届时,乡统筹费、屠宰税、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以及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都将被取消。 这次我市所进行的改革主要内容是“四取消”、“两调整”和“一改革”。市财政局的相关人士介绍说,“四取消”是要取消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调整”则是既要调整农业税政策,同时原征收农业特产税的土地也要改征农业税。另外,“一改革”是指要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据了解,目前我市的改革步骤已经开始启动,各区县已开始制订符合自己的实施方案。在9月至10月,相关区县就要逐步开始实施配套的改革,11月至12月中旬有关部门就要集中兑现农民的合法负担。 在具体实施中,我市将把现行农业特产税应税品目中的水果、干果、药材、果用瓜、花卉、经济林苗木等园艺作物收入、水产品收入、林木产品收入、食用菌收入和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收入,改为征收农业税;不在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如蜂蜜、燕窝等,但不含水产品),零星、分散地块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则免征农业税。纳税人依法开垦荒山、荒地、荒滩所得到的农业收入,从有收入当年起,免征农业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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