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受损害市场主办者先赔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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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5:1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记者 张伟)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已正式出台《关于加强我市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从8月1日起,我市所有商品交易市场将逐步建立对消费者的先行赔偿制度,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无法从商品经营者获得赔偿的,市场主办者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或利用保证金向消费者实行先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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