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作弊严重的可除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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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5:5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讯(吴大勇记者张渝实习生任荣)昨日,省人事厅、省监察厅联合出台《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全省人事考试中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作出规范的处理规定。这也是我省首部关于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专门细则。 办法规定,人事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在哪一级,就由哪一级人事考试主管部门、监察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处理。 违规违纪行为分类处理 该办法将应试人员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归类为一般、较严重、严重三种类型,共30余种行为。处理包括当场警示、取消当次本科目考试资格、决定当次考试本科目成绩无效;决定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给予纪律处分等。 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考务工作人员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归类为一般、较严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类,共40余种行为。处理包括当场警示、取消本次考试考务资格,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考务工作资格和行政处分;给予纪律处分等,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临时身份证不能参加考试政策规定,证件不齐或持临时身份证、过期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应试的;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在计算机上应试擅自登录与己无关考号;在计算机上应试擅自拷贝信息等行为均为违规违纪行为。 机关人员违规严重的撤职政策提出,应试人员中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出现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将给予行政警告至降级处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公职处分。 监考打瞌睡取消考务资格政策还对考务工作人员的行为作了全面要求,其中特别指出,监考人员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行为放松监督,监考中在考场内抽烟、看书看报、打瞌睡、聊天、擅自离开岗位;在评卷、统分中,错评、漏评、统分差误较多等行为视为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考务资格,严重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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