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有“水分”请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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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5:52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刘庆)昨(30)日,200名新城管在就职宣誓仪式上,喊亮了“文明执法”的口号。成都市、区执法局同时宣告正式完成了队伍建设,约束执法人员行为的“十不准”、“十禁止”规定也同时出台并生效。只要市民发现城管人员执法有“水分”,就可拨打市执法局督查热线86631551进行举报,一旦查实将会受到严肃处理,严重违规者将被清除。 附: “十不准”“十禁止” 一、不准滥用职权,改变执法程序,擅自越权处理违法案件。严禁以资助等形式代替处罚。 二、不准擅自设立罚款项目,改变罚款标准。严禁以罚代管。 三、不准故意刁难、侮辱、打骂违法当事人和服务对象。严禁不文明执法。 四、不准以任何借口要求违法当事人提供方便,不得以执法人员的身份借钱、借物、压价购物。严禁接受违法当事人的宴请和馈赠。 五、不准乱扣滥发、任意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和拾遗物品。严禁收取提成和保护费。 六、不准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严禁弄虚作假,为违法人员说情。 七、不准以公务活动的名义接受礼金礼品,索要赞助。严禁索贿受贿。 八、不准利用职权参与经商活动或为亲戚、朋友经商拉关系、搞赞助。严禁以单位和个人名义承包或参与工程项目。 九、不准酗酒、酒后驾车、赌博和参与迷信活动。严禁着制服打麻将。 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推销产品。严禁参与与执法有关的营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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