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死前大喊:我冤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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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5:52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陈义记者万金龙)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一男子当着家人和警察的面,从离地11米高的树上跳了下来,当场摔死。7月26日,与此事有直接关系的新都区公安分局利济派出所民警杨庆文,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新都区检察院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盗贼”承认行窃4次 2003年6月19日下午4时许,杨庆文、陈正彬将涉嫌盗窃的本镇同福村8社村民陶庆明传唤至利济派出所接受讯问。在第一次由杨庆文、吴风权进行的讯问中,陶坚称自己没有盗窃。 第二次讯问由杨庆文、陈正彬负责。但在这次讯问后,陶却“承认”:他先后行窃4次,盗得现金7700元,赃款部分用于吃喝,其余4800元放在自家门前一棵约15米高的杉树上。 上树“取赃”跳下身亡 6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杨庆文叫上本所民警雷泽昌、实习生尹智林一起押着陶庆明来到“藏赃款处”。陶庆明说:“(钱)就在上面,我上去拿下来!”说完便脱掉皮鞋往树上爬。杨庆文在下面拍了两张陶庆明爬树的照片,当第二张拍完,陶庆明已爬到树高约11米处,陶庆明见其父母从家中出来,便对其父母喊道:“我是被冤枉的!”随后双手一松,从树上跳了下来,当场死亡。 后经公安人员、检察人员、镇村领导、死者家属一起对陶庆明所交代的藏款处进行检查,并没有发现赃款。 审查起诉涉案民警 陶死后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有关部门立即对此展开调查,杨庆文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7月26日,新都区检察院在起诉意见书中指出,杨庆文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不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嫌疑人员看管不严,并对陶庆明爬树取赃行为未给予及时制止,导致陶庆明从树上坠下致死,家属及当地群众反响强烈,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遂依法将其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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