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揪出粮仓硕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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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5:52 天府早报 | ||
7月15日,崇州市人民法院。随着法槌敲下,女硕鼠蒋惠珍被一审宣判:在1998年至2000年7月期间,蒋惠珍利用担任崇州市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的职务便利,采取隐瞒附营业务收入、截留销售货款、设立账外资金等手段,直接侵吞国有资产204590.49元,同时尚有4420607.18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蒋惠珍已经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同时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对被告人蒋惠珍犯罪所得及其非法收入4625198.67元依法予以追缴。 调查·第一步家庭收入 每月工资1000多元,一个浴缸却花了3万元 早在2001年初,省、成都市及崇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就收到检举,崇州市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蒋惠珍贪污,其中一份检举信特别指出,蒋惠珍在2000年3月份贪污1.8万元,上面还列出同案犯数人。随后检举蒋惠珍举报信不断,崇州市检查院在调查中发现,在蒋惠珍任职期间,崇州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巨额国有财产大量流失。 2002年5月,崇州市检察院组成专案组,正式展开初查行动,初查线索确定由1.8万元开始。调查中发现,虽然蒋惠珍及其家人都有稳定收入,经济状况较好,但近亲中没有人经商或办企业,蒋惠珍却住上了华丽别墅,她还不止一次对人炫耀,光她家的冲浪浴缸就花了3万元。此时她每月的工资只有1000多元。办案人员认为,蒋的经济问题不仅仅是1.8万元。 2002年5月23日,侦查人员询问了涉嫌与蒋共同贪污1.8万元的有关人员,同时传唤蒋惠珍。蒋惠珍在顽抗10余小时后,承认自己贪污了1.8万元,以儿子的名义存在崇州市建设银行。检察机关到银行取证后,决定刑拘蒋惠珍,并异地关押。 调查·第二步银行存款 实名制揭开硕鼠真相,仅在银行购买国债就达200多万元 接着,侦查员对蒋惠珍的住宅及办公室进行搜查,结果一无所获;连续几天审讯,蒋闭口不谈,外围查账也没有新发现,案件陷入困境。 侦查人员分析认为,蒋惠珍一家3口都有稳定收入,家中应该有存款或有价证券,搜查时一分钱都没有发现,这明显违背常规逻辑。于是决定扩大侦查范围,首先从金融银行系统查起,把蒋惠珍的近亲一并纳入查询范围。 在对崇州市各大银行、证券交易所和成都市各大银行、证券交易所进行全面调查时,国家实行的银行存款实名制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银行查账,共发现蒋惠珍以本人、丈夫、儿子、父母等人的名义在崇州市各大银行购买国债200多万元,2000年曾经挪用单位存款数百万元。蒋还投资修建了商品住宅楼一栋,总面积3000多个平方米,商铺800多平方米,此外还有其他投资。由此,案件取得了重大突破。 2003年6月3日,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后决定,由崇州市公安局对蒋惠珍执行逮捕。 硕鼠·档案曾经辉煌 蒋惠珍,47岁,出身普通,当过知青,回城后进入粮食系统工作,历任粮站会计、会计股长、经营部经理、粮站副站长,1995年至2001年2月任崇州市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法人代表。 上任之初,已40岁的蒋惠珍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连续多年创造了成都市“四无仓库”的成绩。1998年,蒋惠珍获得了农业部国际合作司、联合国粮农组织驻华代表处授予的“粮食生产,粮食安全先进代表”称号,曾任崇州市第十一、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其先进事迹被中央电视台采访,并录入四川省“蜀中巾帼风采录”。她曾出席“世界粮食日”纪念大会并受到联合国粮农组织代表和省市领导的接见。 崇检研早报记者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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