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拉人上车“碰”出九级伤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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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6:3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陈章采)荣县城管不文明执法,导致荣县富南卫生院职工罗应权成九级伤残。日前,荣县纪委、监察局调查后,要求荣县城管局认真处理,消除由此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维护执法队伍形象。 据了解,5月28日10点左右,荣县城管执法大队认为一名患者停放在卫生院门口的两轮摩托车违章,准备强行扣押。因患者正在门诊部做皮试,卫生院职工罗应权上前说情,与城管队 罗应权当天下午到荣县人民医院就诊,经X光片诊断,第二腰椎压缩性骨折。经罗妻要求,城管大队派人到医院看望了罗,并支付了1000元住院费。荣县城管局负责人表示:城管执法人员“肯定不会动手打人”,之所以要为罗支付部分住院费主要是考虑稳定的需要。执法大队长范美称罗受伤是因为执法队员在“保护”他安全的过程中“碰撞”造成的。 6月1日,自贡市联立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罗的损伤程度符合轻伤,构成九级伤残。罗于7月21日出院,共花费治疗费5500余元。 在医疗费用无法得到解决的情况下,罗应权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日前,荣县纪委、县监察局调查后认为,罗应权阻挠城管大队正常执法,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城管大队在执法过程中执法行为“不文明”,导致罗受伤住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要求城管局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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