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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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8:2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从7月30日召开的全省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日前已正式发布实施,这是我省第一部指导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行为规范的地方标准。 据省建设厅房地产处周处长介绍,《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是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由省建设厅与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等单位共同编制。在编制过 该《标准》共6类48项165个条款,涵盖住宅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公共服务、专项服务、特约服务。重点对涉及公共服务中的接待,房屋、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清洁管理,绿化养护,安全防范,档案管理等服务行为进行标准化规范。《标准》的主要特点除定性定量明确外,还具有共性服务与个性服务相结合、坚持合同约定原则等。这一标准的发布实施,不仅有利于业主利益的保护,业主付了费就应该享受质价相等的物业管理服务权利,而且也保证了物业管理企业利益,从而真正实现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赢”。(汪晓霞 李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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