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贿选案宣判 最重者被判1年6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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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8:42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中新社电 高雄“议长”贿选案,29日首度针对5名涉案较轻的被告宣判。其中最重的被判刑1年零6个月。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地院”审理贿选案3个多月,首度对5名被告作出判决,前亲民党“议员”林寿山承认收200万元贿款被判刑5个月,剥夺公权4年。民进党籍的林昆山因收贿款20万被判4个月,剥夺公权4年。 报道称,涉贿选案的惟一一名“立委”林进兴,检方掌握的证据称在其收到水果礼盒 5人中,亲民党籍杨色玉收的钱最多,据说有500万,不过她一开始就坦承涉案,并且供出其他涉案“议员”名单,被判刑4个月,剥夺公权4年。民进党章玟和前夫林进兴一样,始终否认收钱,被判1年零6个月,剥夺公权4年。(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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