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若欠工资 当心两年不得营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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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8:44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李静)8月1日起,凡拖欠工资的建筑企业将不能通过资质年检,严重者两年内不得营业。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建设厅获悉,建设厅正在对全省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年检,主要检查建筑企业是否有拖欠工资情况,如发现有拖欠工人工资并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年检结论为不合格。而严重者将被取消资质,两年内不得再从事建筑业经营。 对于年检不合格的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一律收回,并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如重新核定的资质等级低于原资质等级,并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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