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域八月可能爆发赤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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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8:51 南方都市报 | ||
广东海域八月可能爆发赤潮 省卫生厅制订预防食物中毒控制预案,告诫群众勿吃死贝死鱼 本报讯(记者曾文琼)据卫生部法监司的消息,今年7、8月广东惠州、深圳及香港一带海域可能爆发有毒赤潮(又称红潮),为此省卫生厅已经制订了《广东省“赤潮”引起食 捡吃死贝死鱼可能中毒 据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张永慧介绍,赤潮是海洋中浮游生物(主要是藻类)爆发性繁殖引起的一种有害的生态现象。在赤潮区域内,某些生物分泌的赤潮毒素可污染鱼、贝类等生物,并在这些生物体内蓄积,人不慎食用了蓄积量超过人体可接受水平的鱼虾、贝类,可能会发生神经系统麻痹、胃肠道紊乱、记忆丧失等食物中毒症状,甚至导致传染病流行和传播。 鉴于赤潮的危害性,省卫生厅紧急研究制订了《赤潮引起的食物中毒的预防控制预案》、《赤潮地区放射性水平监测方案》和《关于做好预防控制赤潮可能造成食物中毒和疾病流行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到各市特别是沿海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各地充分宣传赤潮的有关知识,教育群众不捡不吃发生赤潮海域的鱼、贝类,更不要捡食腐败变质的死贝死鱼,食用贝类要去除内脏。 禁止采购经营赤潮海产品 省卫生厅还要求各地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包括职业病防治所)加强对市售海产品特别是双壳贝类和螺类等海产品贝毒的监督监测。一旦出现赤潮预警时,启动有关预案,对污染地区的疑似含有贝毒的水产品,采取各种紧急行政控制措施。同时,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禁止采购、加工、经营赤潮发生海域内的水产品。 当出现赤潮预警时,沿海地区的医疗部门应密切注意就诊病人的情况,对有进食海产品史并在短时间内出现唇、舌及四肢麻痹,头痛和眩晕等症状的病人应密切观察。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及时采取去毒和对症治疗措施救治病人,并按照《食物中毒处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指定的机构报告。 省卫生厅还特别建议海洋和渔业、环保、核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沿海特别是上述地区海域浮游植物、原生动物及细菌的监测和危害预警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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