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和保护工会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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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8:5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各级工会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好、用好工会的文化体育设施,活跃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各级工会组织都应当认真学习《条例》,明确工会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法律地位、工会对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并结合工作实际予以贯彻落实。 一、工会所属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属于《条例》的适用范围 《条例》明确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等建筑物、场地和设备。 工会作为我国重要的社会团体,兴建、管理着大量的文化体育设施。其中,向公众开放的用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公益性的文化体育设施属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纳入了《条例》的规范和保护范围。 二、根据《条例》规定,工会兴建、管理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享有的权利 1.工会可以接受用于其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捐赠。 2.工会可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其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工会有权要求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4.工会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将其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预留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工会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预留地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侵占或改变其用途。 5.工会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提供服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适当收取费用。 6.工会可以将其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出租用于举办文物展览、美术展览、艺术培训等文化活动。 7.工会所属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随意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经批准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工会有权要求择地重建,并要求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迁建所需费用。 8.工会对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或发现违反《条例》的行为不予依法查处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9.工会对侵占其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预留地或改变其用途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根据《条例》规定,工会兴建、管理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履行的义务 1.工会应当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方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2.工会对其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等要求,并采取无障碍措施。 3.工会应当完善服务条件,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开展与其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特点相适应的服务。 4.工会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保持一定的开放时间,并注意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 5.工会应当向公众公示其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服务内容和开放时间。 6.工会应当在醒目位置标明其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7.工会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应当根据设施的功能、特点,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或优惠开放。 8.除因举办公益性活动或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出租的以外,工会不得将其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主体部分用于非文化体育活动。 9.工会应当将其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0.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施、人员,保证其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完好,确保?诎踩? 11.工会管理其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用于其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四、根据《条例》规定,工会兴建、管理所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不履行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一,在有下列行为之一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未按照规定的最低时限对公众开放的; 2.未公示其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事项的; 3.未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的; 4.未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的; 5.未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第二,在有下列行为之一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职责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 2.违反《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 第三,在有下列行为之一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职责责令其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挪用管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取得的各项收入的; 2.有条件维护而不履行维护义务的。 (来源:全总法律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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