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调整峰谷电价一年可减轻用户负担4·2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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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9:02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王维强 通讯员罗德泉)东莞市将从下月起执行新的峰谷电价,调整后的峰段时间减少,平段时间增加,日平均电价下降,一年可减轻用户负担4·2亿元。 东莞从今年4月1日起,对大工业用户实行峰谷电价,一天设峰段、平段、谷段各8个小时,按不同电价收费,但企业普遍反映这样一来电费支出增加了。 此次根据省物价局、省经贸委的通知进行调整,将峰段时间减少两小时,平段时间增加两小时,谷段时间不变。峰平谷电价比由目前的1·5:1:0·5调整为1·35:1:0·6。调整后的日平均电价由原来的0·628元调整为0·598元,降幅达4·8%。按去年的大宗工业用电量匡算,一年可减轻用户负担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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