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考试不合格要调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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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9:41 现代快报 | ||
上海消息做了法官也需要终生学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举办“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应用能力轮训”,规定拒不参加轮训或无正当理由的缺课法官将取消考试资格;在8月底的考试中不合格的,必须离岗进行再培训;补考仍不合格者,调离审判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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