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猛降市场准入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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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9:45 齐鲁晚报 | ||
本报菏泽7月30日讯 “本市以外的企业和个人来菏投资,暂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可以发给在经营范围中标注‘筹建’字样的营业执照”。近日,菏泽市工商局出台一系列措施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据菏泽市工商局范业赞副局长介绍,该市此次共出台47条优惠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在放宽公司实收注册资本限制方面,投资者申请设立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优惠政策,该市还将放宽对投资者的范围限制,自然人投资经商的,只审查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性,取消投资人“职业状况证明”、“暂住证明”。凡法律法规无明令禁止或限制的投资领域,允许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等各类主体投资兴办企业。对于本市以外的企业和个人来菏投资,暂没有企业固定办公场所的,由招商引资单位出具的场所证明作为企业经营场所予以登记,企业具备条件后应及时换领营业执照。(黄体军 肖培涛 李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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