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公司招收赴港劳工 诈骗400多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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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9:56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虚构公司,在福清招收190名赴港劳工,收取400余万元劳工费。但是这些钱并未用来办理劳工手续,而是用于个人投资和还债。近日,福州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劳工费,对香港人郑某某和魏某某提起公诉,福州中院分别判处两人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7年。 检察院指控称,郑某某与魏某某在香港商量到内地招收人员赴港劳务,郑某某向魏某某提供了虚假的广东(中港)劳务合作公司及相关的印章、票据,还和魏某某在香港的新华 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某、魏某某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赴港劳工的事实,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郑某某系主犯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魏某某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张镒琛/王光忠/叶成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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