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说要移走 却遭砍头”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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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10:1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未经审批,擅自违章将大树砍伐,这在本系统内还是首次。”昨日,就福州市台江区园林局工作人员砍伐河下街40号香樟一事,福州市园林局发表看法。 福州市园林局绿化处程健夫处长介绍说,河下街附近树木移植是义洲、帮洲旧屋改造工程的一部分,由于涉及大批量树木迁移,施工单位在动工前,曾将移植规划报市园林局,并获市政府审批。树木迁移由施工单位台江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台江区园林局负责。 程健夫指出,目前,福州市正采取措施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凡因工程建设、城市改造涉及的大批量的大树迁移和大规模的树木抚育更新的,要组织专家论证签署意见,还须报经省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使是因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故,情况紧急时,有关单位为抢险救灾和处理事故,必须砍伐树木的,应当通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并可先行处理,且事后3天内须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补办手续。然而,台江区园林局砍伐河下街40号附近的大樟树,事先没有向上级单位告知过,事后也没有补办任何手续。 目前,福州市园林局正组织专家对大樟树遭砍的原因进行调查,并将根据评估调查结果作出处理意见。 (本报记者 陈洋根/见习记者/雷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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