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宁军林实习生黄凤琳)日前,国家民政部出台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将在8月1日起实施,各地收容遣送站将逐渐转变为救助站。为了让读者对救助站的性质有更深入的了解,近日记者走访了玉林市救助站(原收容遣送站)。
据玉林市救助站潘副站长介绍,这种转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来源途径缩 小。以前收容站收容的人主要有三个来源。其一是公安局抓来的“三无”人员或群众引导来的老幼病残者;其二是兄弟收容站送来的。如湛江、茂名等附近收容到玉林籍的,把他们送回玉林;其三是自己主动找来,要求帮助的。现在变成救助站,前两种来源将不存在,就只有自己主动上门求救的了。二、资金来源变化。以前的收容站,可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规定,对有经济能力的人收取一定的伙食费。因此,造成以前人们的误解,就是要带钱才能从收容站领走人。现在救助站的经费由国家全额划拨,这在财政上可是一笔不少的投入。但如果用到真正有需要的人身上,就显现了“民政的职能”——为民服务,对民负责。三、根本性质改变。由原来的强制性变为自愿性,监管性变为服务性。性质转变后,玉林救助站把那些有“监所”痕迹的铁门、铁栏清除了,使救助站看上去像一般的房子一样。同时,组织学习,探讨怎样救助、鉴别等问题,以便将来搞好工作,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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