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6官员炮制乌有工程鲸吞公款206万(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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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11:37 海峡都市报 | ||||||
7月中旬,6名涉案嫌疑人在荆州市中院受审。29日,国家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黄道国特派员签署意见,同意披露这一案件. 1.“采石厂”套现206万 2002年10月,国家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特派办)获悉,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以下简称洪湖分局)的少数蛀虫,采取少做多报、虚构合同等手段,大肆鲸吞国家用于长江堤防整险加固的专项资金。 特派办领导对此非常重视,迅速组成审计专班。当月17日,专班赶往洪湖。 几天的核查很快有了进展:审计组在对洪湖界牌河段长江干堤护岸工程审计中发现,2000年1月和5月,洪湖分局和该分局所属单位洪湖市长江河道工程公司,分别将石料款100万元和106.4万元汇到“嘉鱼县高铁镇九岭山采石厂”在农行嘉鱼县支行高铁分理处开设的账户上,但其中一张面值100万元的发票既无该厂财务部门的印章,又无税务部门的印章,纯粹是一张收款收据。 为了不打草惊蛇,11月2日,审计组先到嘉鱼县高铁镇,调查两笔石料款在农行高铁分理处的应用情况,然而,当审计人员赶到高铁镇时,发现该分理处早已撤消,疑点顿时清晰起来。 审计组一路赶到嘉鱼县工商管理局和税务局查证九岭山采石场相关情况,一路留在农行嘉鱼县支行继续查证,结果发现,两笔石料款被长江水利委员会界牌工程代表处的职工苏勇全部转到其个人账户上,并在随后的一年时间内陆续取出。 紧接着,另一路也传来消息,压根就没有所谓的“九岭山采石厂”,当地曾有一个“九岭山采石场”,而这个采石场早在2000年元月前,就已被工商部门注销了。同时,税务部门也认定洪湖分局的100万元“收款发票”是假发票。 这里可能存在巨大的黑洞!审计组迅速向特派办党组汇报。特派办党组指示:要办成铁案,必须掌握更充分的证据。 时值寒冬,洪湖水结了一层薄冰。审计组的同志悄然返回洪湖市,准备进一步收集证据。 2.关键合同“不翼而飞” 2002年11月2日深夜,审计组又赶到洪湖审计局,调出洪湖界牌河段长江干堤综合治理护岸工程整套建设资料,连夜对该工程资料进行研究和分析。 审计组发现,尽管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家的工程管理报告样样俱全,但工程建设资料漏洞百出。一是监理报告中的监理工程师前后的笔迹不一致,二是盖在工程竣工图纸上的出图专用章大小不一。 这更加重了审计组的怀疑。 事不宜迟。第二天,审计组调来施工单位——洪湖长江河道工程公司的全套工程资料。然而审计人员吃完午饭后返回时,发现上午在资料上做的暗记被人动过,有一份合同不翼而飞。而洪湖分局副局长杨平却信誓旦旦,“以党性担保,没有拿走任何资料”。 “我们就是买干粮吃,也要等你们拿出这份合同。”见审计组步步紧逼,直到晚上10时多,那份被偷偷抽走的合同终于被还回来。 这份合同正是与所谓的“九岭山采石厂”购买石料的供货合同,审计组质疑:既然没有“九岭山采石厂”,供货合同是哪里来的? 第二天,特派办领导听取汇报后认为,案情已经比较清楚,于是把情况向湖北省检察院作了详细介绍,该院领导当天即责成荆州市检察院介入此案调查。 与此同时,特派办与长江水利委员会联系,将苏勇控制住。然而,经过两天的突审,苏勇始终未承认弄虚作假,声称206.4万元是他承包工程的利润。 3.花钱买虚假监理报告 针对上述情况,审计组决定对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和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洪湖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监理处(以下简称“监理处”)进行延伸审计。 又是几天几夜的攻坚战,审计组终于弄清了事实的真相: 为了绘制虚假施工图瞒混过关,2002年8月,洪湖分局副局长杨平等3人,要求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职工别某等人,按照他们提供的数据,绘制了工程竣工图,但却将该图纸设计阶段标明为“技施”(即技术施工阶段)。他们还欺骗审计人员,声称此图即为工程施工图,但施工图所盖印章却并非该院出图专用章。 签署虚假的监理报告、水下抛石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和工程量验收单后,2002年9月,“工程公司”支付该设计院职工技术协会设计费4万元,别某等人当即提走劳务费及奖金2万元。 1999年12月,杨平与“监理处”总监魏某签订了界牌河段水下抛石工程监理合同,魏某指派工程师许某负责监理。2000年3月,许某不经勘测,直接在洪湖分局工程科长王志炎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及质量评定表上签字盖章,并以监理处名义出具了虚假监理报告。事后,魏某收受监理费2万元,并存入其个人账户。事发后,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表示,并未授权魏某签订此监理合同,中心对此并不知情。 至此,荆州市检察院迅速赶赴洪湖,对杨平和王志炎进行隔离审查。 4.“工程”竟评为“优质工程” 案情取得重大进展后,2002年11月13日,审计组的部分同志又和荆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一道,再次询问苏勇,并把有关证据一一摆出。 在铁的事实面前,苏勇终于供认:为鲸吞建设资金,2000年1月初,杨平、苏勇等人内外勾结,私刻了“九岭山采石厂”印章,签订虚假供料合同,并用该印章在农行嘉鱼县支行高铁分理处开设账户,实际上,这个所谓的“抛石护堤工程”中,根本没有一块石头被扔进水中!同时,在审计组审计期间,杨平和苏勇还在仙桃市某宾馆进行了秘密串供,达成拒不交待的“攻守同盟”。 检察机关还查明,杨平等人为蒙混过关,还编造虚假验收资料,将这个虚构的工程评为“优质工程”。2001年12月,该局工程科长王志炎指示工程公司副经理黎某凭空编写了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家的工程管理报告。2002年1月27日,杨平以洪湖分局名义邀请了一个11人的工程验收小组,对这个子虚乌有的抛石工程进行了“验收”,居然将该“工程”评为“优质工程”。据了解,验收小组成员每人领取了600元的验收评审费。 7月中旬,6名涉案嫌疑人在荆州市中院受审。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楚天都市报》供稿 新闻链接 审计署报告显示:少数领导肆意侵吞国资 据新华社电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2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汇报了国有骨干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李金华说,去年,审计署对12户中央管理的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企业诚信意识不强,以及对企业领导人的业绩考核过多依赖于收入、利润等指标,导致企业做假账的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虚增利润的问题较为突出。 李金华说,审计发现,由于内部控制薄弱,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衡,少数人借机肆意侵吞国有资产。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原总经理等人,于1994年10月和1995年2月,违规为北京和山东两家公司办理进口货物信用证担保,这些担保均没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涉嫌金融诈骗。目前这两个被担保公司已注销,由银行向境外垫付的信用证本金和利息全部损失,折合人民币7.76亿元。1993至1995年,还擅自动用巨额资金投资或出借给香港和北京的有关公司,目前已形成损失2.08亿元。以上担保、投资和借款,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但直接责任人7年来始终没有被追究责任。对此,国务院已责成公安部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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