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检查结果显示 长沙没有一家游泳馆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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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18:06 新华网 | ||
据《三湘都市报》7月30日报道三湘都市报对长沙游泳池(馆)的卫生以及管理状况进行连续报道后,引起了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长沙市天心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自7月29日起,就对其辖区内各大游泳馆(池)进行了全面检查。结果显示,所有接受检查的游泳场所都存在卫生或安全隐患。 据长沙市天心区卫生监督所法制科廖元平科长介绍,这次检查发现,辖区内游泳场所 位于芙蓉路附近的长沙市某学院游泳池,既没有专人对泳池内的水进行水质监测,甚至连专用的监测水质的设施都没有,更别说什么禁游标志、游泳须知,以及其他泳前的消毒等强制措施了。位于白沙路附近的某宾馆内泳池,没有淋浴喷头,没有专用厕所,没有浸脚消毒池,也不分成人和儿童区。执法人员当即向所有存在问题的游泳场馆发出警告,要求他们立即停业整顿。 廖元平科长告诉记者,按国家相关法律强制性规定,游泳场所必须具有循环净水和消毒设备;必须分设男女更衣室、淋浴室、厕所等。通往游泳池走道中间应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 此外,游泳场馆必须有专人、专业设备,专业区域,每天进行水质监测,并记录在案。游泳场所的通道及卫生设施应保持通风、清洁无异味并定期消毒,游泳场所禁止出租游泳衣裤。另外,有心脏病、皮肤癣菌病、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严禁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而接受检查的游泳场馆,在这些方面几乎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作者:文华余小丽张靖媛 朱胜兰 来源:三湘都市报)(来源:新华网湖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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