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 国务院公布《法律援助条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01:27 重庆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385号国务院令,公布《法律援助条例》,新华社7月31日受权全文播发了这个条例。该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法律援助的全国性立法。制订这个条例的目的在于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六大事项可请求援助 条例规定,公民对下列6种需要代理的民事、行政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这6大事项是: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五种人不受经济限制 《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辩护,无须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 除此之外,条例对受经济状况限制的刑事法律援助情形也予以了明确。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或允许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因地而异 条例旨在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但如何界定“经济困难”,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标准。条例规定,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 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要求政府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和推动这项工作,其中既包括政府要为开展法律援助提供必要的机构保障和队伍保障,也包括充分调动广大律师、社会组织等多方面的积极性;既包括政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也包括要广泛开辟资金渠道,鼓励各方面对法律援助提供支持。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法律援助本质上是一种司法救济行为,因此办理这类案件被明确禁止收取当事人任何财物。如果存在收取财物的情形,条例规定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对于律师的处罚更为严重,根据条例,还可以并处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是指由国家设立专门机构,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费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制度起源于律师为贫困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道义行为,后来逐渐演变为现代法治国家一项不可缺少的法律制度,是法律文明与社会进步的体现。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建立起了法律援助制度。1994年初,司法部正式提出探索建立和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援助制度,并在北京、广州、上海、郑州、武汉等地开展了法律援助的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法律援助在我国的全面推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消息来源: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