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闯者被刺伤刺人者无过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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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01:38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邓媛来源: 本报讯(实习生邓媛)一名男青年欲与女友和好,便深夜翻墙进入其家,被不知何人闯入的女友父亲持刀刺伤。这名男青年一纸诉状将女友父亲告上法庭。昨天下午,朝阳法院判决:刺人者无过错。
见女朋友对自己日渐冷淡,吕某于5月2日零时许翻墙进入闫某家中。其女友被敲门声惊醒后尖叫起来,因害怕被发现,吕某躲进二楼客房的床下。闫某听见女儿尖叫声,知道有人闯入,便用装饰刀将躲在床下的吕某刺伤。 吕某认为,闫某明知自己不具危险性仍将自己扎伤,理应作出赔偿。双方针对赔偿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经调解无果,吕某将闫某告上了法庭。 昨天下午,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对此案作出判决:驳回吕某诉讼请求。 法庭认为,原告深夜擅自翻墙进入被告家中,对被告一家造成惊扰,而被告出于保护家人安全,在不明是何人闯入情况下将床下原告刺伤,并无过错,不构成侵权,原告的赔偿诉讼请求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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