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作别错过 再就业后又失业仍可续领失业保险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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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13:30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南宁8月1日讯(记者庞纯钦 通讯员罗功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还能不能领取尚未领完的失业金?昨日,记者在采访南宁市职工失业管理所获知,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近期,南宁市劳动力市场有着一种奇怪的现象,明明有不少就业岗位,但下岗失业人员宁愿领取那份失业金也不愿意再就业。原来,下岗失业人员担心自己再就业后如果再次失 据南宁市职工失业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时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遭遇失业,还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责编:蒙卫芝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庞纯钦 罗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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